2018《税法一》高频考点:关税完税价格及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
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拼命的自己。备考税务师考试,虽然过程辛苦,但是能坚持下来就会有收获的。小编今天准备了《税法一》科目的相关知识点,供参考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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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完税价格及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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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八章 关税
【知识点】关税完税价格及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
关税完税价格及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完整的CIF价格构成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所包含的因素可用以下图表表示:
【相关链接】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
FOB(含义为“船上交货价”或“离岸价格”);
CFR(含义为“成本加运费”或“离岸加运费价格”),公式:FOB+运费=CFR;
CIF(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保险费”或“到岸价格”)三种。
无论采用何种成交价格,从价计算进口关税都要以合理、完整的CIF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1.完税价格的构成及调整(重要):
完税价格的构成因素 | 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因素 |
基本构成:货价+至运抵口岸的运费及其他费用+保险费 综合考虑可能调整的项目: (1)买方负担、支付的中介佣金、经纪费 (2)买方负担的包装、容器的费用 (3)买方付出的其他经济利益 (4)与进口货物有关的且构成进口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 | (1)向自己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和劳务费用 (2)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安装、运输费用 (3)进口关税和进口海关代征的国内税 (4)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5)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
2.完税价格中包含了保险费、运费和其他费用
C、I、F构成了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完整内容,其中运费和保险费的规定归纳为以下图表:
进口运载或成交方式 | 运费(F)的确定 | 保险费(I)的确定 | |
一般方式进口 | 实际支付的运保费 | ||
算至进口货物运抵口岸(第一口岸或目的口岸)起卸前 | |||
无法确定实际运保费 | 同期同行业运费率(额) | 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 | |
其他方式进口 | 邮运进口 | 邮费 | |
境外边境口岸成交的铁路、公路进口货物 | 境外边境口岸价格的1% | ||
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 |
【归纳】运费、关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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