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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法一》高频考点:关税的强制执行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丛瑞2018-08-02 13:35:44

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备考税务师考试,靠的不仅是扎实的知识基础,更重要的是对待考试的态度。保持一个积极向上的备考状态,相信结果一定会令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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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收关税滞纳金

2.强制征收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八章 关税

【知识点】关税的强制执行

关税的强制执行

1.征收关税滞纳金。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清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征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

滞纳金的起征点为50元。

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2018年税务师考试补报名正式进入百天倒计时,还有没进行补报名的同学请珍惜最后的机会,时光不待人,从今天起做一个珍惜时间的人,全力投入备考当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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