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法一》高频考点:关税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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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收关税滞纳金
2.强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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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八章 关税
【知识点】关税的强制执行
关税的强制执行
1.征收关税滞纳金。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清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征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
滞纳金的起征点为50元。
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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