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税法一>高频考点>正文

2018《税法一》高频考点:税法的效力和解释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丛瑞2018-08-07 11:51:25

距离2018年税务师补报名仅仅剩下四天的时间了,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溜走,你有没有抓紧时间在学习呢?备考税务师考试,需要考生们的专心,耐心和恒心,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

【内容导航】

税法的效力和解释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知识点】税法的效力和解释

三、税法的效力和解释

(一)税法的效力

空间效力

全国范围有效(个别特殊地区除外)、地方范围有效

时间效力

生效(如发布之日起生效等)、失效(如新税法代替旧税法等)、溯及力(如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等)

对人的效力

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二)税法的解释

1.法定解释的特性

专属性

应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

权威性

与被解释的法律法规规章有相同效力

针对性、普遍性和一般性

法定解释大多是在法律实施过程,特别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具体法律条文、事件或案件作出的,所以具有针对性,但其效力不限于具体的法律事件或事实,而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

2.税法法定解释分类

(1)按解释权限分类


解释主体

效力及特点

立法解释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地方人大常委会

①解释效力=被解释的法的效力

②可作为判案依据

③属于事后解释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两高联合解释

①我国仅限税收犯罪领域

②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判案依据

③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分歧,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和决定

行政解释(执法)

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①是我国税法解释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具有行政命令性质的“文件”、“通知”、“公告”构成

②执行中有普遍约束力,但原则上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

③税务机关个别性行政解释不得在诉讼提起后作出

(2)按解释尺度分类

解释方法

举例

字面解释

个税中的“居民居住满一年”解释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

限制解释

个税中“习惯性居住”解释为“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扩充解释

个税中“一次劳务报酬”解释为“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走的最慢的人,只要他不丧失目标,也比漫无目的徘徊的人走得快。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税法一的知识点内容,请关注东奥税务师频道。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