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法一》高频考点: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
税务师补报名截止还剩下最后两天,还没有进行补报名的考生请抓紧时间啦,错过这次机会可就要等到明年了。今天为大家准备了关于税法基本原理的知识点,快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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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
2.税收实体法六要素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知识点】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
税收实体法与程序法
1.概念
分类 | 概念 | 举例 |
税收实体法 | 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什么种类要收税) | 所得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等 |
税收程序法 | 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 税收征管法 |
2.税收实体法六要素
要素 | 基本知识点 |
纳税人 | 纳税主体: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
课税对象 | ①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分税种的重要标志 ②税目(质)与税基(量) |
税率 | 算税的尺度,代表课税深度。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其他形式 |
减税、免税 | 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
纳税环节 | 商品税:流通环节;资源税:生产环节;所得税:分配环节等 |
纳税期限 | 按期(增值税、消费税)、按次(车辆购置税)、按年(企业所得税) |
【解释1】纳税人和负税人
身份 | 特点及举例 | 说明 |
纳税人 | 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例如:销售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 二者不一致:间接税,如增值税、消费税 二者一致:直接税,如所得税 |
负税人 | 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例如:增值税纳税人将税款转嫁给最终消费者 |
【解释2】
税率形式 | 含义 | 具体体现 |
比例税率 | 指同一税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 | 产品比例:增值税17%,11% 行业比例:建筑服务11%、金融服务6% 地区差别比例:城建税7%、5%、1% 有幅度的比例:契税(3%-5%) |
累进税率 | 同一课税对象,随着数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增高 | 超额累进: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税 超率累进:土地增值税 |
定额税率 | 根据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 | 地区差别: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分类分项:成品油、啤酒、黄酒消费税 |
【解释3】
1.减免税的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 | 举例 |
税基式减免 | 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 |
税率式减免 |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15% |
税额式减免 | 全部免征、减半征收等 |
2.减免税的分类:法定减免、临时减免、特定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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