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务师《税法一》高频考点:生产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务师备考期间,考生要努力学习知识点。税法一科目是考试中最基础的一科,考生们只要扎实备考,着重夯实基础,相信拿下此科目并不难。只要考生有足够的恒心和毅力,就能成功。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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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生产销售
2.自产自用
3.视同销售销售额的确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 消费税
【知识点】生产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生产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1.正常生产销售:按销售额/销售量计算
2.自产自用
用途 | 税务处理 |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 不征税 |
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 视同销售 |
其他 | 视同销售 |
3.视同销售销售额的确定
(1)按纳税人当月或近期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
(一般用平均价;换抵投用最高价)
(2)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从价定率 | 组价=(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
复合计税 | 组价=(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
【注意】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法规定确定,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都用到该组成计税价格。
勤奋是通往成功的桥梁,考生们若想通过考试,就要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决心,任风吹雨打,都不会放弃,努力向前,勤奋学习。更多关于税法一科目的知识点,尽在东奥税务师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