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法一》高频考点: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税务师备考目前正处于关键期,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巩固记忆,合理掌握,熟练运用。考生要利用好此阶段对教材内容全面复习,突击重点。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消费税的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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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口基本规定
2.进口计税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 消费税
【知识点】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1.进口基本规定
报关进口时产生纳税义务,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2.进口计税
(1)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
(2)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3)复合计税:
①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②应纳税额=进口消费品组价×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
【总结】各类组价公式汇总
具体情况 | 从价计征消费品组价 | 复合计征消费品组价 |
视同销售 | (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
委托加工 | (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
进口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
复合计税应纳税额=组价×比例税率+从量税
税务师考试备考,考生在复习时不要三分钟热度,两分钟沸腾,要一如既往,坚持如初。无论备考路上多么艰难,都不要轻言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