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法一》高频考点:车辆购置税考情分析1
考生在税务师备考过程中,既要掌握教材知识,又要了解考试历年考情。根据考情分析了解考试重点内容及重点章节,对于经常出现的高频考点考生要着重记忆。为了帮助考生复习,小编为大家准备了车辆购置税的考情分析,供大家参考阅读。
【内容导航】
一、预备知识
二、纳税义务人
三、税率与计税依据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六章 车辆购置税
【知识点】车辆购置税考情分析1
车辆购置税考情分析1
本章是非重点章,分值一般在8分左右,考试以选择题为主,偶尔也会出现在计算题中。
一、预备知识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解释1】
【解释2】车辆购置税是在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前的使用环节征收。
二、纳税义务人(买方缴纳)
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不包括购置销售行为。
三、税率与计税依据
(一)税率:10%
财税[2016]136号《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计税依据: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 | 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价外费用不包括:控购费、销售方代办保险等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 |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提示】同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组价。 | |
【解释】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 ||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 | ①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③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通往成功的路,向来都不平坦。税务师考试亦是如此,考生若想通过考试,就要克服种种艰辛,奋勇向前,无视一切阻碍。备考之路,且行且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