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额计征_2019年《税法一》答疑精选
相信自己,不断突破。2019年税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战役刚刚打响,我们还有机会赶超他人。希望各位考生都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跟上步伐!
【学员提问】
果木酒到底算哪一类? 如果属于啤酒 答案应该C
【相关例题】
某果木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销售果木酒取得的收入为140.4万元(含税),当月发出货物时收取包装物押金4.68万元,定期2个月收回,另外当月没收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为2.34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确认的销项税额为( )万元。
A.20.4
B.20.74
C.21.08
D.20.80
正确答案:C
【知识点】销项税额
答案解析 :
除黄酒、啤酒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未归还时计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外,其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应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该企业本月销项税额=(140.4+4.68)÷(1+17%)×17%=21.08(万元)。
【东奥答疑】
果木酒属于其他酒,不属于啤酒。本题C正确。
果啤才属于啤酒。如果本题考核啤酒的话,应该选B,销项税额=(140.4+2.34)÷(1+17%)×17%=20.74(万元)。
具体参见教材P228下面的3、4。
一个人的成长,只有通过磨练才可以提高。备考2019年税务师考试,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克服种种困难,成功登上终点。
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税法一》东奥教研团队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