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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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考点详解】税率和征收率
考点一:增值税税率体现整体税负
增值税税率是按照货物的整体税负设计的,用应税货物的销售额乘以增值税税率,为该货物在这一环节所负担的全部增值税额。
考点二: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及增值税税率的类型
一、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
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应是尽可能减少税率档次,或者说不宜采取过多档次的税率。这是由增值税实行税款抵扣的计税方法及其中性税收的特征所决定的。
第一,税率档次过多,必然带来在计算增值税时需要划分销售的货物属于哪一档税率的问题,有时会无法确定。多税率会使增值税的计算极为复杂,特别是对经营货物品种繁多的商业企业采用多税率,困难会更多。
第二,多税率容易出现低征高扣或高征低扣的情况,导致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计算十分复杂。
第三,多税率会使增值税失去中性税收的特征。增值税属于中性税种,主要体现普遍调节、公平税负和保证财政收入的作用。
二、增值税税率的类型
基于上述原因,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一般都采用两档至三档税率,最少的只有一档。从世界各国设置增值税税率的情况看,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
1.基本税率,也称标准税率。适用于绝大多数货物和应税劳务的税率。
2.低税率,即对基本生活用品和劳务确定的适用税率。由于增值税税负最终构成消费者的支出,因此,设置低税率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某些货物或劳务的消费,或者说是为了照顾消费者的利益,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用品的消费。
3.高税率,即对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或劳务确定的适用税率。
4.零税率,一般来说,各国增值税都规定有零税率,其实施范围主要是出口货物。
考点三:我国增值税税率
税率类型 | 税率 | 适用范围 | |||
之前 | 2017.7 | 2018.5 | 2019.4 | ||
基本税率 | 17% | 16% | 13% | 销售或进口货物(适用低税率除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类型 | 税率 | 适用范围 | |||
之前 | 2017.7 | 2018.5 | 2019.4 | ||
较低税率 | 13% | 11% | 10% | 9% | 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
11% |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
考点四:适用较低税率货物的具体范围
货物 | 9%较低税率范围 | 不属于较低税率范围 |
农业初级产品—植物类 | 含高粱、谷子、面粉、米、玉米面、玉米渣等;也含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 |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及淀粉; 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
含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科植物;也含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 | 各种蔬菜罐头 | |
含各种毛茶 |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 |
含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也含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 |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 |
含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以及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 中成药 | |
原木、原竹、天然树脂和其他林业产品,以及盐水竹笋 | 锯材、竹笋罐头 | |
农业初级产品—动物类 | 含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也含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 |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
含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及其肉产品,也含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 |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 |
含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也包括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 | 各种蛋类的罐头 | |
鲜奶(含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 |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 |
食用植物油 | 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子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棕榈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 | 皂脚;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 |
自来水 | 自来水公司及工矿企业经抽取、过滤、沉淀、消毒等工序加工后,通过供水系统向用户供应的水 | 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不征) |
居民用煤炭制品 | 是指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 | 工业煤炭 |
饲料 | 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包括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骨粉,鱼粉 | 饲料添加剂 |
农药 | 包括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性农药、微生物农药、卫生用药、其他农药原药、制剂等 | 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消毒剂等) |
农机 | 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 | 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
食用盐 | 食用盐产品的范围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产品标准 | 食用盐以外的其他盐 |
考点五:零税率适用范围
(一)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1.国际运输服务
【起点或终点在境外(含港澳台)】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10项)
主要是现代服务(高科技服务)(教材99页—100页)。
不包括:租赁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商务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科技低)。
【解析】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①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②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服务方 | 接收服务方 | 完全在境外消费 |
境外 | 境内 | 不属于征税范围 |
境内 | 境外 | 10项属于征税范围——零税率 除10项以外——免税 |
4.程租业务、期租和湿租业务零税率的适用
服务类型 | 零税率的申请方 |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 | 出租方 |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 | 承租方 |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 | 出租方 |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 | 境内实际承运人 |
(二)放弃零税率的规定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考点六:征收率适用范围
【提示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规定的采用征收率计税,属于增值税税收优惠的组成部分。使用征收率计税就要求纳税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缴税,不能抵扣该项目相关的进项税额。
【提示2】采用征收率计算的税额,不能称其为销项税额,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就是应纳税额。对于一般纳税人,是其应纳税额的组成部分。
一、法定征收率3%
记忆类型 | 适用范围 |
一般情形 | 1.小规模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适用简易方法计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2.对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特定货物和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 |
资管产品 |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 |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形动产,下同),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二、特殊征收率5%
记忆类型 | 适用范围 |
转让土地 使用权 | 1.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
销售 不动产 |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动产 3.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销售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5.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6.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 |
不动产 租赁 | 7.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8.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经营租赁 9.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10.其他个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11.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12.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
劳动力 | 1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14.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5.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
备考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朋友们,成功根本没有秘诀可言,如果有的话,只有两个:第一个是坚持到底,永不言弃;第二个是当你想要放弃的时候回头看看第一个秘诀,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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