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与计税依据_2020年《税法一》预习考点
我们常常会害怕改变,其实都是因为自己太懒了,懒得去适应新的环境,懒得去学习新的知识。备考税务师考试的同学们,一起来看看今天税务师《税法一》的考点内容吧!
【内容导航】
税率与计税依据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六章-车辆购置税
【知识点】税率与计税依据
税率与计税依据
考点一: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提示】考题中不给车辆购置税税率。
考点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计税价格
根据不同的购置方式确定: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的组成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注意】车购税计税依据中的包含因素和不包含因素。
并入计税价格的项目 | 不并入计税价格的项目 |
(1)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 (2)支付的车辆装饰费 (3)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 | (1)支付的控购费 (2)销售单位开给购买者的各种发票金额中包含的增值税税款 |
【提示】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
(1)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收费,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
(2)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并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不并入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或: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三)应税行为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了解)
【提示】新法已无此规定
纳税人行为 | 2019年7月1日前政策 | 2019年7月1日后政策 |
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 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教材277页,自己看) |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
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 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
【提示】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核定计税价格=车辆销售企业车辆进价(进货合同或者发票注明的价格)×(1+成本利润率)
时间是所向披靡的武器,它能集腋成裘,也能聚沙成塔,将人生的不可能都变成可能。希望备考税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都能够顺利通过税务师考试!
(注:以上内容选自东宇老师《税法一》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