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_2020年《税法一》预习考点
不要抱怨自己所处的环境,如果改变不了环境,那么就改变自己的心态。备考税务师考试的同学们,一起来看看今天税务师《税法一》的考点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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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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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六章-车辆购置税
【知识点】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
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
考点一:车辆购置税减税免税的具体规定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购置列入《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1.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同时具备4条件(教材278页)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提示】因车辆转让、改变用途等导致免税条件消失的,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手续。
(六)对部分特殊用途车辆实行免税指标管理
包括“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流动医疗车辆;防汛专用车辆;森林消防专用车辆。
(七)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八)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九)农用三轮运输车免税。
考点二:车辆购置税的退税
(一)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二)退税计算: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成功的人是跟别人学习经验,失败的人只跟自己学习经验。希望备考税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都能够顺利通过税务师考试!
(注:以上内容选自东宇老师《税法一》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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