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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管理_2020年《税法一》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袁佳文2020-03-12 09:45:42

只要设定好目标,即使进展缓慢,也要脚踏实地向前迈进备考税务师考试的同学们,一起来看看今天税务师《税法一》的考点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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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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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六章-车辆购置税

【知识点】征收管理

征收管理

考点一: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但免税车辆转让或改变用途还需重新申报。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纳税人身份证明;

(2)车辆价格证明;

(3)车辆合格证明;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考点二:纳税环节

车辆购置税是对应税车辆的购置行为课征,征税环节选择在最终消费环节。

【解释】车辆购置税是在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前的使用环节征收。

考点三: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考点四:车辆购置税纳税期限(六六顺)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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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过那些摇摇晃晃的日子,所有的艰辛都会化为力量,留下珍贵的回忆和一路上坚韧不拔的勇气!希望备考税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都能够顺利通过税务师考试!

(注:以上内容选自东宇老师《税法一》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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