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_2021年税务师《税法一》高频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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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所属章节】
第三章 消费税
【知识点】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规则(掌握)
【提示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消费税。
【提示2】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对用于其他用途或直接对外销售的成品油照章征收消费税。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务处理
行为 | 是否视同销售 | |
增值税 | 消费税 | |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 × | × |
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 × | √ |
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 √ | √ |
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如办公大楼) | × | √ |
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用于投资入股、抵偿债务 | √(平均价) | √(最高价) |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掌握)
组成计税价格 | 从价定率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 |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 ||
复合计征 | 应纳消费税=从价税+从量税 =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从量消费税)÷(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 ||
【提示】从量计征不需组价。应纳消费税=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
增值税与消费税组价公式对比
计税方法 | 消费税组价 | 增值税组价 | 成本利润率 |
从价计税 |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 同消费税组价 | 消费税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
从量计税 | 不组价 |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 10% |
复合计税 | (成本+利润+从量税)/(1-比例税率) | 同消费税组价 | 消费税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
(注:以上内容选自小燕老师《税法一》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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