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视同应税消费品生产行为的规定_2021年税务师《税法一》高频考点
学习就像一场拔河比赛,只要坚持,就能获得胜利。税务师考试备考走到了后半段,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税法一》的高频考点内容一起来看吧。戳我查看2021年税务师《税法一》高频考点汇总,考生速看!
【内容导航】
其他视同应税消费品生产行为的规定
【所属章节】
第三章 消费税
【知识点】其他视同应税消费品生产行为的规定
其他视同应税消费品生产行为的规定
1.工业企业以外单位和个人应税消费品的视同生产行为。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外购电池、涂料大包装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电池、涂料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发生上述生产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小燕老师《税法一》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