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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冲刺考点速记手册: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范围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佳慧2021-10-26 15:13:46

税务师考试中,各科目的重要知识点对考生备考冲刺来说十分重要,小编已经为大家准备好了税法一第三章节的冲刺速记考点,各位朋友们快来看看吧!还有更多知识点请参考2021税务师《税法一》冲刺考点速记手册,建议收藏>>>

税法一冲刺考点速记手册: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范围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范围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成品油;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7.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8.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9.纳税人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所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如本期消费税应纳税额不足抵扣的,余额留待下期抵扣;

10.啤酒生产集团内部企业间用啤酒液连续灌装生产的啤酒。

注:以上《税法一》内容由东奥教务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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