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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冲刺考点速记手册:消费税纳税地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佳慧2021-10-26 16:44:12

税务师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已经为大家准备了税法一科目的冲刺考点,还有更多知识点请参考2021税务师《税法一》冲刺考点速记手册,建议收藏>>>

税法一冲刺考点速记手册:消费税纳税地点

消费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3.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5.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由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注:以上《税法一》内容由东奥教务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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