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冲刺考点速记手册:资源税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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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税收优惠
1.免征规定
(1)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2)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2.减征规定
(1)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20%资源税;
(2)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30%资源税;
(3)稠油、高凝油减征40%资源税;
(4)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资源税。
【提示】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的免征或者减征规定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
(2)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
上述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注:以上《税法一》内容由东奥教务团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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