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冲刺考点速记手册: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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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主要知识点 | 具体规定 |
纳税申报 |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但免税车辆转让或改变用途还需重新申报 |
纳税环节 | 车辆购置税是对应税车辆的购置使用行为课征,征收环节单一,实行一次课征制度。征税环节为使用环节(最终消费环节)。具体而言,车辆购置税是在应税车辆注册登记前的使用环节征收 |
纳税地点 |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需办理车辆登记的,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体而言: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纳税期限 |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具体而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
退税制度 |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可能退税的情形: (1)退车退税——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 【提示】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2)其他原因退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例如:误征退税——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应退回全部已征车购税税款 |
(注:以上《税法一》内容由东奥教务团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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