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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冲刺考点速记手册: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佳慧2021-11-01 16:15:55

税务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准考证打印入口即将开启,部分考区考生担心税务师考试延期,小编提醒各位考生无论延考与否,定下心来备考才是正确的应对方法!以下为小编整理的税法一第七章知识点内容,一起看看吧!还有更多重要知识点请参考2021税务师《税法一》冲刺考点速记手册,建议收藏>>>

税法一冲刺考点速记手册: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

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

1.法定减免税规定

(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税。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

(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税。

2.其他减免税规定

(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免税。

(2)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

(3)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税。

(4)自21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自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6)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税。

(7)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税。

(8)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税。

(9)农用三轮车免税。

注:以上《税法一》内容由东奥教务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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