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抢跑:资源税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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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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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资源税
【知识点】资源税税收优惠
资源税税收优惠
免征 | 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
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
减佂 | 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20%资源税 |
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30%资源税 | |
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资源税 | |
稠油、高凝油减征40%资源税 | |
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50%资源税 |
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的免征或者减征规定 |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 |
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 |
【提示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应税产品,其中既有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又有不享受减免税政策的,按照免税、减税项目的产量占比等方法分别核算确定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
【提示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应税产品,同时符合两项或者两项以上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除另有规定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税法一》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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