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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抢跑:烟叶税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芳铭2022-03-14 11:04:25

2022年税务师考试预习阶段已开启,提前抢跑有助于我们在后续基础阶段的学习中更进一步!赶快放下手中的游戏,认真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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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抢跑:烟叶税

【内容导航】

烟叶税

【所属章节】

第九章   烟叶税

【知识点】烟叶

烟叶税

概念

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无个人)

征税对象

烤烟叶、晾晒烟叶

税率

比例税率,20%

计税依据

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收购价款×(1+10%)

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税率

=收购价款×(1+10%)×20%

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

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纳税地点

烟叶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知识拓展】

烟叶属于农产品:

购入烟叶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应纳烟叶税)×扣除率

此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中的价外补贴为实际支付的金额,不是固定的10%,与计算烟叶税不一致。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税法一》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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