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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抢跑:关税(一)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芳铭2022-03-14 11:24:33

2022年税务师考试预习阶段已开启,只有提前预习才能让我们在基础阶段的学习更加轻松!坚持完成《税法一》最后一章的知识点学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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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抢跑:关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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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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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关税

【知识点】关税(一)

关税(一)

一、概念及纳税人

1.概念

概念

关税是由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收

特点

(1)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2)关税是单一环节的价外税(关税完税价格不包括关税,但进口增值税、消费税计税依据含关税)

(3)有较强的涉外性

分类

按征税对象

进口关税、出口关税

按征税标准

从量税、从价税

此外各国常用的征税标准还有复合税、选择税、滑准税(滑动税)

按征税性质

普通关税、优惠关税、差别关税(主要分为加重关税、反补贴关税、反倾销关税、报复关税等)

【提示】征税对象:进出关境中有形的货物和物品,对无形资产不征关税。

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是指非贸易性商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2.纳税人

关税纳税人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和推定所有人(携带人、邮运进境收件人、邮运出境寄件人或托运人等)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税法一》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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