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哪些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褚京瑾 2022-10-19 14: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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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奥税务师

2024-04-28 17:46:49

土地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哪些

土地税的纳税义务人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有:

1.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依据。

2.征税面比较广。

3.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

(1)扣除法:一般情况下,采用扣除法计算增值额,即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人减法定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

(2)评估法:对旧房及建筑物的转让,以及税法规定的特殊情形,如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采用评估价格法确定增值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4.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5.实行按次征收,其纳税时间、缴纳方法根据房地产转让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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