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哪些
精选回答
土地税的纳税义务人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有:
1.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依据。
2.征税面比较广。
3.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
(1)扣除法:一般情况下,采用扣除法计算增值额,即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人减法定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
(2)评估法:对旧房及建筑物的转让,以及税法规定的特殊情形,如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采用评估价格法确定增值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4.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5.实行按次征收,其纳税时间、缴纳方法根据房地产转让情况而定。
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更多知识点解读和考试重难点的分析,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税法一栏目。
免费试听 全部>>
-
税务师
夫妻法定财产制和共同债务
202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轻...
免费
已有2500人学习 -
税务师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02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轻...
免费
已有2500人学习 -
税务师
行政处罚法基础
202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轻...
免费
已有2500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