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纳税义务人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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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纳税义务人的规定:
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携带人、邮运进境收件人、邮运出境寄件人或托运人等)。
关税征税对象:
关税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口(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是非贸易性商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关税是对有形货品征税,对无形货品不征税。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按“货物”征税。
关税是由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以准许进出口的货物和进出境物品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收。
特点:
1.征收的对象是准许进出口的货物和进出境物品;
2.关税是单一环节的价外税(关税完税价格不包括关税,但增值税、消费税计税依据含关税);
3.有较强的涉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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