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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免税项目_2023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3-07-07 14:46:45
法定的免税项目特定减免税项目临时减免退税项目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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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免税项目_2023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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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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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

【知识点】法定的免税项目

法定的免税项目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1.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对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除外),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正常征税。

2.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

3.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用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4.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是指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仍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收回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动产)

物品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税法一》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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