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税法一>高频考点>正文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_2023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3-08-07 13:49:33
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不为失败找理由,要为成功找方法。税务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整理的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科目基础知识点,同学们快来打卡学习吧!

推荐:▏税法一高频考点汇总 2023年图书 2023年好课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_2023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内容导航】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所属章节】

第三章 消费税

【知识点】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基本规定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一般用平均价;“换投抵”用最高价)。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2.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纳税的计税依据为自产自用数量。

应纳税额=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成本利润率是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税法一》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