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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_2024年税法一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4-01-09 11:37:43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登记管理



任何的限制,都是从自己的内心开始的,在税务师备考时,保持良好的心态可以帮助我们积极备考。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为同学们整理的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第二章预习阶段知识点,快来打卡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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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_2024年税法一预习考点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

1.纳税人划分标准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具体认定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年应税销售额

(1)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3)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

3.特殊规定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企业、非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资格划分:

纳税人类型

纳税人资格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

单位和企业

可选择

可选择

非企业性单位

可选择

可选择

个体工商户

可选择

可选择

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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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第二章 增值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张泉春老师2023年《税法一》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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