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_2024年税法一预习考点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 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 纳税人登记管理 |
任何的限制,都是从自己的内心开始的,在税务师备考时,保持良好的心态可以帮助我们积极备考。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为同学们整理的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第二章预习阶段知识点,快来打卡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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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
1.纳税人划分标准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具体认定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年应税销售额
(1)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3)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
3.特殊规定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企业、非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资格划分:
纳税人类型 | 纳税人资格 | |
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 | |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 单位和企业 | 可选择 | 可选择 |
非企业性单位 | 可选择 | 可选择 |
个体工商户 | 可选择 | 可选择 |
其他个人 | √ | × |
所属章节:第二章 增值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张泉春老师2023年《税法一》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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