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实体法_2024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税收实体法 | 税收程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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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实体法(掌握)
(1)税源:税款的最终来源,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其大小表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课税对象与税源关系 | 课税对象 | 举例 |
一致 | 国民收入分配中形成的各种收入 | 所得税 |
不一致 | 其他方面 | 房产税 |
(2)税目
项目 | 具体内容 |
含义 |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
作用 | ①进一步明确征税范围 ②解决课税对象的归类(税目税率同步考虑——税目税率表,如消费税、资源税) |
分类 | ①列举税目:如消费税中“小汽车” ②概括税目:如消费税中“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
(3)税率
1.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
2.税率的形式
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其他有关税率。
(4)减税、免税
1.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2.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减税、免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3.减免税的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 | 特点 | 具体表现 |
税基式减免 | 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减税、免税。使用范围最广泛 | 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 |
税率式减免 | 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行的减税、免税 | 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 |
税额式减免 | 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行的减税、免税 | 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抵免税额、另定减征税额 |
(5)税收附加与加成
项目 | 具体概念 |
税收附加 | 也称“地方附加”,税收附加的计算方法是以正税税款为依据,按规定的附加率计算附加额 |
税收加成 | 是根据规定税率计税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一成相当于加征应纳税额的10%,十成相当于加征应纳税额的100% |
所属章节: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2024年《税法一》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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