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发展_2024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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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熟悉)
阶段 | 时期 |
税收制度的建立与调整 |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 |
首部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1954年) | |
《文化娱乐税条例》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 首次通过的税收法律(1956年) | |
税收法制建设的初创阶段 | 20世纪80年代 |
税收法制建设的完善阶段 | 20世纪90年代 |
税收法制建设的新阶段 | 21世纪初 |
实施以完善立法为首要任务的财税改革 | 21世纪10年代 |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 21世纪20年代 |
1. 财税改革要点
(1)全面“营改增”时间:2016年5月1日。
(2)近年立法的税种及其施行时间:
税法 | 施行时间 |
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 | 2018年7月1日 |
车辆购置税法 | 2019年7月1日 |
耕地占用税法 | 2019年9月1日 |
资源税法 | 2020年9月1日 |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 | 2021年9月1日 |
印花税法 | 2022年7月1日 |
关税法 | 2024年12月1日 |
(3)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2018年6月15日,合并后的省级税务局统一挂牌。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2.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如下: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主要目标:
时点 | 目标 |
到2022年 | 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 |
到2023年 | 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 |
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 | |
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 |
到2025年 | 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
3. 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税收措施(2024年新增)
(1)建立机制,提供税收支持。
(2)减轻税收负担,促进互惠发展。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国已与111个国家(地区)正式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与105个国家(地区)的协定已生效。内地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大陆与台湾地区签署了税收协议。
(3)深入合作,促进互信互利。
(4)优化服务,助力企业“走出去”。
所属章节: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2024年《税法一》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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