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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销项税额_2024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4-07-10 14:20:04
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一般规定进项税额抵扣的特殊规定



税务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一个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没有完不成的任务,只有失去信心的自己。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准备了《税法一》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希望大家能坚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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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销项税额_2024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增值税销项税额(掌握)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税率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中包含的项目:

1. 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含消费税等价内税)

2. 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

销售额中不包含的项目:

1.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 特殊的往来款: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

②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

(3)销货同时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价外费用:

(1)包括销售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视为含增值税金额,在并入销售额征税时应价税分离。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 折扣、折让方式下的销售额

类型

税务处理

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

(1)是因购买方需求量大等原因,而给予的价格方面的优惠(为促销)

(2)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否则,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扣

(现金折扣)

(1)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通常是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偿还货款而给予的折扣优待

(2)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现金折扣额

【相关链接】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可税前扣除

销售退回

销售折让

(1)是因产品质量、规格等原因发生的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

(2)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因销售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2. 以旧换新、还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方式

税务处理

以旧换新

一般货物

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

金银首饰

按销售方实际收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税

还本销售

(1)还本销售是企业销售货物后,在一定期限内将全部或部分销货款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的一种销售方式

(2)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能扣除还本支出

3. 其他方式下的销售额

项目

税务处理

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1)双方以各自发出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2)双方是否能抵扣进项税额还要看能否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扣税凭证、换入的货物是否用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用途等因素

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

直销企业→直销员→消费者

销售额为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直销企业(直销员)→消费者

销售额为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4. 包装物计税问题

情形

是否计入销售额

备注

包装物随同货物销售

包装物收入并入销售额

应征税的包装物押金、包装物租金为含税收入:

不含税收入=包装物押金、包装物租金收入÷(1+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销售货物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

包装物租金收入属于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

包装物押金收入(不包括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

没有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计税

逾期或超过1年的,并入销售额

包装物押金收入(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

不看是否逾期或是否超过1年,收取时直接并入销售额

5. 贷款服务的销售额

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全额计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6.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的销售额

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全额计税)

(三)视同销售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1. 以下两种情况需要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

(1)视同销售中无价款结算。

(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2. 销售额核定顺序及方法如下(顺序组价):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①公式中货物成本利润率一般为10%。

②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入消费税税额,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政策规定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从价计征消费税的)

(四)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1. 视为含税收入的主要情况

(1)商业企业零售价。

(2)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

(3)价外费用。

(4)需要征税的包装物押金。

2. 换算公式

不含税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税率)

(五)销售额的特殊规定(差额计税)

1. 纳税人提供经纪代理服务

(1)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1)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2)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 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

(1)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 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6.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7.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销售额

(1)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8.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

9.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1)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10. 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1.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2.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3.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4. 金融商品转让

(1)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不得扣除买卖交易中的其他税费。

(2)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按下列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5)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转入方将该股票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6)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5.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所属章节:第二章 增值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2024年《税法一》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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