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规定_2024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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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备考税务师考试的过程中,可以失败,可以灰心,但是不能失去重新开始的勇气,不能失去坚持下去的意志。东奥会计在线为同学们整理了税法一科目考试的基础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牢记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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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
项目 | 具体规定 | |
纳税人 | 生产环节 | 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持有商标”)的企业 |
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 | 持有商标的企业 | |
进口环节 | 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 |
批发环节 |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 | |
纳税环节 | 生产(进口)环节及批发环节 | |
计税方法 | 从价定率 | |
税率 | 生产(进口)环节 | 36% |
批发环节 | 11% |
项目 | 具体规定 | |
计税价格 | 生产、批发电子烟的 | 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 |
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 | 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 | |
进口电子烟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36%) | |
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 | 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
所属章节:第三章 消费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2024年《税法一》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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