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_2024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 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 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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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掌握)
(一)完税价格的确定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符合相关规定所列条件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二)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4.与该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5.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支付的与进口货物有关的且符合进口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
进口货物时买方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完税价格:
(1)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
(2)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6.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销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三)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不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进口时在货物的价款中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
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2.进口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3.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
(四)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相关费用的确定
进口方式 | 进口货物的运费(F) | 进口货物的保险费(I) | |
一般方式进口 | 能够确定 | 按买方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费用计算 | 按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 |
运费无法确定;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 | 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的正常运输成本审查确定 | 按“货价加运费”的3‰计算 保险费=(货价+运费)×3‰ | |
邮运进口 | 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 ||
运输工具作为进口货物,利用自身动力进境的 | 不另计运费,保险费参照一般进口规定 |
(五)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的其他方法(5种)
成交价格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客观上无法采用实际成交价格时,依次以下列方法估定完税价格:
依次使用方法 | 具体规定 |
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 如有多批相同货物完全符合条件,应采用其中最低的价格 |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 — |
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 以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为基础,扣除境内发生的有关费用后,审查确定 |
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 生产用料件成本和加工费+通常利润和一般费用+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F)、保险费(I) |
合理估价方法 | 不得使用以下价格: (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2)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3)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4)以计算价格估价方法规定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价格 (5)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6)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
应进口商的要求,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和计算价格估价方法的使用次序可以颠倒。
所属章节:第十章 关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2024年《税法一》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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