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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退还_2024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4-08-08 15:30:05
关税纳税
关税滞纳金、保全 关税退还 海关行政复议




平时没有跑过千米,比赛时就难以进行一百米的冲刺。备战2024年税务师考试,需要我们以点滴的积累汇成最终的底气。东奥会计在线已为大家更新《税法一》基础知识点,快来打卡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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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退还_2024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关税退还(熟悉)

1.申请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

(1)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2)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2.多征税款退还

情形

具体规定

海关发现

多征税款

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纳税人发现

多征税款

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

所属章节:第十章 关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2024年《税法一》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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