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概念、类型、计税原理_2025年税法一预习考点
税务师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是《税法一》科目中最重要的一章。在考试中所有题型均会考核,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在备考时需要格外注重学习。东奥会计在线为同学们更新了《税法一》预习考点,希望同学们可以每日抽出一些时间学习哦!
增值税的概念、类型、计税原理
一、增值税的概念 大纲要求|熟悉
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二、增值税的类型(三种) 大纲要求|熟悉
区分标志——增值额计算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类型 | 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 |
生产型增值税(我国自1994年 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执行) | 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
收入型增值税 | 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 |
消费型增值税(我国自2009年 1月1日起全国执行) | 允许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性全部扣除 |
三、增值税的性质及计税原理 大纲要求|熟悉
项目 | 具体内容 |
性质 | (1)以全部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另有规定除外) (2)税负具有转嫁性(增值税是价外税、间接税) (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广泛征收) |
计税 原理 | (1)按全部销售额计算税款,但只对其中的新增价值征税 (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 (3)税款随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
所属章节:第二章 增值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彭婷老师2024年《税法一》基础阶段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