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哪些
精选回答
我过的立法机关有: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拥有最高立法权。可以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例如,我国的《宪法》就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全国人大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通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确保法律能够体现人民意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立法权。它可以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并且在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的基础上,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比如,在一些经济领域的法律调整中,常委会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新情况适时修订相关法律条款。
2.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一定范围内立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例如,某省为了加强当地的环境保护,结合本地的环境特点和污染防治需求,制定了适用于本省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这使得地方立法能够更加贴近基层实际需求,如某些历史文化名城的设区市,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本地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的保护。
3.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特殊区域立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它们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立法。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可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如社会福利、经济事务等进行立法,以维护香港地区的法治和社会秩序,促进香港的稳定和繁荣。这些法律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国两制”原则下高度自治的体现。
法律渊源:
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存在或者表现形式,我国的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制定法,不包括判例法。
一. 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广义的宪法不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包括其他附属性宪法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
二. 法律:
1. 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 一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三. 法规:
1.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2. 地方性法规: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四. 规章:
1.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指定。
2. 地方政府规章: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五. 司法解释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
2. 遇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两种情况,应当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六. 国际条约和协定:
国际条约和协定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缔结的双边、多变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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