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税金额计算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姜喆 2025-03-19 15:15:07

精选回答

东奥税务师

2025-03-26 17:31:06

不含税金额计算

不含税金额的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1+适用税率)

增值税的税率主要有:

1. 13%的税率:适用于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特定项目外。这些特定项目可能包括农产品、某些服务或特定商品。

2. 9%的税率:适用于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销售或进口一些特定货物,如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煤气、图书等。

3. 6%的税率:适用于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及增值电信服务,除非另有规定。

4. 0%的税率(免税):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或者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

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1. 代为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4. 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

5. 存款利息。

6.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7.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1)纳税人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提供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4)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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