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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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非纳税人的划分
2.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征税对象与税率的内容。
【基础考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1.纳税人与非纳税人的划分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有收入的组织>企业)
【解释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非法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解释2】所说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包括在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划分
【解释1】两个标准符合一个就是居民企业;其中注册地标准是主要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是附加标准。
【解释2】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实质重于形式)(反避税)
非居民企业(两个标准都不符合的)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种非居民企业:
1.境内有机构、境内外所得与境内机构有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境内有机构,有来源于境内所得,但境内所得与该机构无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3.境内无机构,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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