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内容导航】:
1.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第八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内容。
【基础考点】: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