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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定价安排

分享: 2014-9-24 16:27:00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预约定价安排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预约定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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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预约定价安排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第十一节特别纳税调整的内容。

  【基础考点】:预约定价安排

要点

主要规定

类型

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3种类型

受理机关

预约定价安排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税务机关受理

适用企业

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依法履行关联申报义务;(3)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

适用期间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35连续年度的关联交易

预约定价安排磋商

税务机关应自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形成审核评估结论之日起30日内,与企业进行预约定价安排磋商,磋商达成一致的,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审定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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