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
【内容导航】:
(一)应纳税所得额
(二)应纳税额计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内容。
【基础考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1.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的相同。
2.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而且是先按规定标准扣除费用后,再扣除中介费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应纳税额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