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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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扣缴税款的所得项目
(二)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三)法律责任
(四)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六节申报和缴纳的内容。
【基础考点】: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
(一)应扣缴税款的所得项目——除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外的其他10项所得。
(二)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三)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四)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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