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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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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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六节申报和缴纳的内容。
【基础考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
申报纳税的个人: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如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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