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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分享: 2014-10-27 14:33:33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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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四章印花税第三节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内容。

  【基础考点】: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

  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均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

  【解释】在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者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区分与消费税的委托加工)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辅料,并收取加工费且分别注明的,原材料和辅料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定做合同)

  (2)合同未分别记载原辅料及加工费金额的,一律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前提条件: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辅料,并收取加工费)

  (3)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及提供辅料,双方就加工费及辅料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算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入)。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筑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

  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

  【解释】注意计算两点:

  (1)税额超过1角不足1元的按照1元贴花。

  (2)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月(天)租金标准,而不确定租期的,先定额5元贴花,实际结算时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小计算)

  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的费用(即保管费收入)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1)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2)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征管方便)

  (3)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4)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10.技术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

  (强调)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强调)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按实现利润分成的,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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