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内容导航】:
(一)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四章印花税第三节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内容。
【基础考点】: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市场价格计算金额,依适用税率贴足印花。
2.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按凭证书立当日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3.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所执的一份全额贴花。
4.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如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按比例税率计算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贴花。对财产租赁合同的应纳税额超过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6.订立合同不论是否兑现均应依合同金额贴花。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