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房产税的减免税基本规定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房产税的减免税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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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五章房产税第四节减免税优惠的内容。
【基础考点】:房产税的减免税基本规定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2.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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