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法二》之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印花税如何税务处理
【东奥小编】各位备考的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无论是做题还是看教材,都会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这是大家可以通过东奥的答疑版块向东奥的老师们请教。同时,也可以在东奥论坛进行交流讨论。
答疑精选内容:《税法二》之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印花税如何税务处理
【学员提问】
习题班课后练习的题目
3.2013年2月,位于市区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2011年购入的一块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取得转让收入700万元,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地价款200万元及相关税费10万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A.172.97
B.188.25
C.195.4
D.195.63
【答案】C
【解析】扣除项目金额=200+10+(700-200)×5%×(1+7%+3%)+700×0.5‰=237.85(万元);
增值额=700-237.85=462.15(万元);
增值率=462.15÷237.85×100%=194.30%,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
应纳土地增值税=462.15×50%-237.85×15%=195.4(万元)。
700×0.5‰ 他是房地产企业,印花税不应该扣除吧?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不是的,这是房开企业转让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扣除转让环节缴纳的印花税的,按总结掌握: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印花税如何税务处理:
一,转让新建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可以扣除印花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扣除转让环节缴纳的印花税。
二,转让旧房,都可以扣除转让环节缴纳的印花税。
三,转让土地使用权
1.转让开发过的土地使用权即转让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可以扣除印花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扣除转让环节缴纳的印花税。
2.转让未开发过的土地使用权即转让生地,都可以扣除转让环节缴纳的印花税。
祝您学习愉快!
相关热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