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一》预习知识点:车船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一》预习知识点:车船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
【内容导航】:
一、车船税的纳税期限
二、车船税的纳税地点
三、车船税的申报缴纳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六章车船税第五节申报和缴纳的内容。
【基础考点】:车船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
一、车船税的纳税期限
(有证按证,无证按票,最后核定)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即该车船交付的当月,应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二、车船税的纳税地点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三、车船税的申报缴纳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纳税申报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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