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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

分享: 2014-11-12 15:28:16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税法一》预习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一》预习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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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八章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适用税额的内容。

  【基础考点】: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解释】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四档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每档最高税率是最低税率的20倍。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需报财政部批准。(降低有比例限制,提高有审批限制)

  【解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考生不用记忆。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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