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法二》之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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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内容:《税法二》之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学员提问】
老师你好,
1、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上市公司分红个税处理时,1个月以内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暂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年以上的,暂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请问,1和2有冲突吗?分红时,怎么处理限售股股息红利对应的个税? 持有限售股期限,可能是不足一个月,可能是1个月以上1年以内,也可能是1年以上。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不冲突,这是不同的业务,分别掌握即可,前者是针对持有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后者是针对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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