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法二》之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东奥小编】各位备考的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无论是做题还是看教材,都会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这是大家可以通过东奥的答疑版块向东奥的老师们请教。同时,也可以在东奥论坛进行交流讨论。
答疑精选内容:《税法二》之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学员提问】
请问应纳税额计算的时候分为定额和定率扣除,划分的标准是“每次收入”,这个收入怎么理解,到底是纳税人的收入全额还是应纳税所得额?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判断扣除800元还是20%的定率费用,是针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除财产租赁所得外,是直接以收入与4000元比较。
对于财产租赁所得的个税计算,是按月计算个税,确定扣除20%的费用还是扣除800元的定额费用,是按月财产租赁收入扣减税费、支付的租金和修缮费(如果发生,依次扣除800元为限)的余额与4000元比较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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